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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工程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

发表时间: 2025-04-15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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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-- 相 关 内 容----------

河南工程学院

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指示,推动我校下一代工作更加深入、广泛地开展,逐步实现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特制定本条例。

第二条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关工委)是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,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、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,以关心教育下一代健康成长为己任的群众性、辅助性工作机构。

第三条 关工委的主要工作对象是本校青年教职工、大学生和本院生活区内待业青年、小学生、学龄前儿童,工作重点是在校大学生。

第四条 关心下一代工作要以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遵循党的基本路线、纲领、方针,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,努力把青少年培养成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
第五条 关工委的工作要在校党委导下,按照“围绕中心,配合补充,因地制宜,量力而为,立足基层,注重实效”的工作方针和“因人制宜,发挥特长,自愿量力”的工作原则,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,坚持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优势,深入调查研究,主动参与,积极建议,当好助手和配角,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,补缺补台顾大局。

第六条 关工委工作要坚持现任领导和离退休同志相结合,工作决策以现任领导为主,离退休同志为辅;工作实施,以离退休同志为主,现任领导为辅,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,共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。

第二章 工作任务

第七条 关工委的主要任务是配合主渠道对青少年进行以道德教育为主线,以综合素质教育为基点的多种内容、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。

一、 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,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的全过程,有针对性的开展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教育;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教育、国内外形势、民主法制教育等;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
二、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,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引导青少年自觉遵守“爱国守法、明礼诚信、团结友善、勤俭自强、敬业奉献”的基本道德规范,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。

三、以青少年全面发展为目标,积极推进素质教育,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、科学文化素质、健康素质的协调发展,培养他们崇尚科学、刻苦钻研、坚韧不拔、勇于实践和开拓创新的精神。

四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,搞好校园文化建设,营造优良的育人环境。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,包括科学文化、社会公益、健身娱乐等活动,协助搞好学生社团兴趣小组活动,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。

五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贫困助学活动,关心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。结合实际情况,指导家庭教育,参与学校教育、社区教育,配合家长、学校和社区,做好大中小学生及社会青少年的教育活动,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。

六、参与学校教学指导工作和教学改革工作。对青年教师、干部进行传、帮、带,帮助他们树立爱岗敬业精神。组织老同志参与教学攻关、教学督导和评教评学工作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。

七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组织统一安排,开展调查研究,及时了解、掌握关心对象的思想状况,增强教育的针对性、实效性。根据教育部门和学院的安排,对一些重要问题、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,写出调研报告,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。

八、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第三章 组织领导

第八条 学校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,各院部分别建立二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。学校、院部两级关工委,分别受同级党政领导。学校关工委与院部关工委之间是联系、配合和业务指导关系。

第九条 校关工委设主任1名,由现任院领导兼任。设副主任若干名,秘书长1名、副秘书长若干名,委员若干名。院关工委下设办公室,设专职或兼职办公室主任1名,副主任2名。

第十条 各院部关工委,设主任1名,副主任、委员若干人。主任由党政现职领导担任,全面负责关工委工作,副组长由退休老同志和系(院)负责学生工作的在职人员兼任,主持、负责关工委的日常工作。

 第十一条 学校关工委和院部二级关工委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设立若干工作小组。

第四章 工作制度

第十二条 为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,保证关工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。

一、学习制度:关工委成员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者要加强对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;加强对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学习;加强对上级关工委的文件、工作必需的业务知识的学习;做到老有所学,老有所教。

二、工作会议制度。定期召开关工委全体委员会议,交流情况,制定计划,研究、决定重要事项。建立主任、秘书长例会制度,沟通信息,研究工作,处理日常事宜。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、理论研讨会。

三、检查汇报制度:校关工委每学期对二级关工委的工作要进行一次检查,包括工作计划的制定、落实、进展和问题。做到年度有计划,年中有检查、年终有总结,有工作安排和简报。校关工委每年要向党委和上级关工委汇报工作。

四、文书档案制度。关工委有关文件、资料由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收存管理。对上级和自身印发的文件、工作计划、总结材料、会议精神、活动记录、调查报告、典型材料等应进行分类整理,列出目录,妥为保管。

五、总结表彰制度。两级关工委,每年年终要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,并推荐出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,经关工委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,报校党委批准后予以表彰和奖励。

第五章 经费及其他

第十三条 学校关工委工作的活动经费,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予以解决。二级关工委所需经费,由所在院部制定办法,予以保证。  

第十四条 关工委经费用于:关工委办公及开展活动必须的支出;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。

第十五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学校关工委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河南工程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711

 
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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